回上一頁
活力卡紅利積點酬賓活動-內容變更啟示
活動期間:
990401
至
991231
活動地點:
1F服務台
檔案下載
自99年4月1日起「活力卡紅利積點酬賓活動」兌換贈品內容由原本「大統禮券」變更為「新世紀商品券」,並由原兌換為1000點最低點數,調整為500點。新世紀商品券使用辦法,請詳閱「商品券使用規範」。
●商品券使用規範:
1.商品券使用期限一個月。
2.商品券面額100元整;例:1000點兌換2張100元面額商品券,以此類推。
3.商品券為消費抵用,不得兌換現金、禮券、抵付欠款,恕不得找零,限一次抵用完畢。
4.商品券券為無償取得,本券所開立之發票金額,恕不得參加來店禮及其他任何贈獎活動(含所有滿額送、活力卡紅利積點)。
5.持商品券兌貨時,可換取同等金額商品;憑券兌貨,既不掛失。
6.持商品券於本公司黃金、大型家電恕不受理兌貨;未標示於本使用簡則內之專櫃,如有變動,以現場門市標示為主。
7.商品券係屬有價證券,偽造、變造使用者,依法追究。
回上一頁
Copyright c 2007 Great Word Department Store Co.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427號 電話:(07)955-5888 傳真:(07)955-5777